身穿軍服的任志強在穿越賀蘭山的途中。新京報記者 申志民 攝
  10月6日,任志強被三個年輕人“綁架”了。“被綁”源於自願,9月底,任志強發微博,稱要參加阿拉善SEE組織的“穿越賀蘭山”公益活動,“我還有三個席位,每席1萬元起拍,所得用於在阿拉善種梭梭。”三個年輕人斥資26萬接招——他要陪三個小伙子,乘一輛車,穿越賀蘭山,聊商業以及公益。面對新京報記者,不足半個小時,看三個小伙子在旁等得焦急,他眉頭一皺,“做企業家可以下命令,做公益內心得柔軟……上路。”
  談經驗
  企業家更適合做公益
  新京報:採訪你之前,我告訴身邊朋友,我說要採訪任志強,有朋友調侃,“採訪他乾啥,任大炮只放炮不做事”。你怎麼看這樣的調侃?
  任志強:這些人最好是到現場來看看我在做什麼,做不做公益,通過媒體傳播是看不出來的,如果你到山裡頭來,到現場來,到我們阿拉善治沙、節水環保實驗區來,你就知道我是不是只放炮不做事了。
  新京報:作為企業家,你所參與的公益項目與非企業家相比,有什麼優勢?
  任志強:企業家更適合做公益。
  企業家有強的組織管理能力,強的募款能力,強的資源整合能力。公益項目運作也顯得規範理性,比如,阿拉善公益機構中,企業家會用羅伯特議事規則等民主規則來規範管理,形成規約。
  多年公益實踐發現,凡是有企業家管理的公益機構,其治理結構要比一般的非企業家(如媒體記者、草根愛心人士)組織的公益機構治理情況要好。
  新京報:好在哪裡?
  任志強:比如說,阿拉善公益機構的治理結構,到現在沒有人挑得出毛病。我們是以民主科學的方法一票一票選舉的。
  再比如紅十字會的管理人員或工作人員,他們是政府部門給他們的工作,既然是工作,他們就要靠這個職業來吃飯。但企業家不是,企業家做公益項目是一種信仰,靠著這種信仰,才能心甘情願地投入公益領域。
  企業家做公益,也是企業家精神的體現。
  新京報:你所理解的企業家精神是什麼?
  任志強:第一,企業家要做的是創造社會財富;第二,應遵紀守法,不能因為創造財富的同時污染了環境,虐待了工人;第三,你遵紀守法,創造財富的同時,將精力和資本轉移到彌補社會運行不足方面來,這會體現在公益之中。
  鳴不平
  潘石屹哈佛助學無法免稅
  新京報:目前我國企業家做公益情況如何?
  任志強:越來越多的企業家開始做公益。這反映了我們社會的進步。企業家也逐漸關註公益的不同領域,如張朝陽,潘石屹等等,都有公益專項。
  另外,企業家做公益的圈子越來越具有開放性,不是如微信圈那樣一個小圈子,願意做公益的人都可以投入進來。
  新京報:企業家做公益會不會動機不純?
  任志強:幾十年來,最初是有的,比如開音樂會,企業家要冠名權。舉著一個廣告牌子做廣告。現在,越來越多的企業家更專註於自己所選擇的公益項目,並投入進去。
  新京報:我國的企業家和國外企業家相比,做公益方面有什麼不同?
  任志強:國外的企業家,如美國,你做公益了,政府會給你政策優惠;你參加公益項目,你做了什麼貢獻,付出了多少勞動時間,都會有公益記錄。這些公益時間累計在一起還可以抵消刑法,比如你不小心觸犯了法律,需要半年有期徒刑,你展示自己做了多少時間的義工,這個刑罰可能就沒了。
  國外有很多東西與公益掛鉤。如免稅。我國政府部門給了一些特批的基金免稅,多數無法免稅,比如潘石屹捐贈哈佛大學的助學金,就無法實現免稅。在美國,美國的企業家不管捐贈中國或其他地方,都免稅。
  新京報:免稅是否導致公益資源濫用?
  任志強:很多企業家做公益,根本不指望減稅免稅,要是指望減稅免稅,就做不了公益。但如果如國外那樣普及減稅免稅,這會讓公益範圍擴大,企業家本來可以做10件事,因為減免稅可以做100件事兒。這多好。
  侃雷鋒
  應用孔孟智慧豐富公益精神
  新京報:你認為我國的公益環境如何?
  任志強:我認為應該是初級階段。早在幾十年前,中國沒有NGO組織。
  新京報:但是有雷鋒。
  任志強:我覺得應該是把雷鋒“打倒”。
  新京報:為什麼要“打倒”雷鋒?
  任志強:“打倒”這個詞可能用得不太好。靠個人這種小恩小惠,沒有辦法解決社會道德的關鍵問題。
  在我看來,社會公益應該是具有公眾屬性的,不是靠一個人的力量完成,更需要靠社會力量和社會風氣來完成,如果雷鋒精神變成一個人的精神,這不是一個社會全面的東西。我不是說雷鋒精神是錯的,我是期望要把它變成社會公益,而不是掛靠某一個人頭上,成為一種精神。
  新京報:你有什麼建議?
  任志強:我們應挖掘有共同社會普遍信仰的東西,如孔子、孟子、莊子等先人留下的上千年的智慧,等等。我們應該用他們的智慧來豐富我們的公益精神。
  講遭遇
  天天被罵也要堅持做公益
  新京報:你真正投入公益領域是什麼時間?
  任志強:我1988年就開始做公益,那時大家都期望做一些事情,有人說想做改革研究,於是投入了幾千萬,併成立了改革研究會,我是研究會的副理事長。
  20多年來,公益方面,我扮演不同的角色,募款,找資源,搭建公益項目平臺,培育公益機構等等,每個角色我都很開心。
  目前,我超過一半時間都在做公益。
  新京報:公益是否需具有“人人做公益”的屬性?
  任志強:人人做公益是不對的,每個人沒有義務去做公益。一個家庭有一個成員做公益已經行了,沒有必要全民公益。公民沒這個義務。
  新京報:如何看待陳光標高調做公益?
  任志強:他做的不是公益,他做的是廣告。企業家應該有更好的方法去做公益,我不反對他的這種方法,但我也不支持和不提倡這樣做公益。
  新京報:是否支持企業家裸捐?
  任志強:有的企業家確實是裸捐,但寧願裸捐,也不願意用財富照顧好妻子兒子或者親人,你認為這是公益嗎?這個有問題。裸捐的前提是對親友要負責。
  新京報:做公益過程有沒有被罵過?
  任志強:天天被人罵,但你還得要做,不做不行。(笑)
  企業家的財富來源於社會,也應該將財富服務於社會。  (原標題:我只放炮不做事?眼見為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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